海南澄迈县:2023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 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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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海南澄迈县发改委发布《澄迈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实施方案》。文件指出,2022年底,澄迈县将完成建(构)筑物屋顶清点造册工作,先行完成100MW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推进老城经济开发区及澄迈县规模上工业企业及党政机关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实现安装比例达20%以上。2023年底,完成老城经济开发区及金马物流园区符合条件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2024年底,推广乡镇建房符合条件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实现整县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达300MW。2025年底,实现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规模达600MW。

鼓励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选择部分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民用建筑,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或建筑外立面光伏发电工程改造试点。支持多样化规划设计,考虑光伏发电与周边景观融合,形成城镇空间相统筹、建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