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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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总体方向前提下,深入总结评估首轮输配电成本监审试点实践经验及存在问题,按照强化垄断行业监管要求和 2018 年出台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8 号令),以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为目标,对《办法》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输配电定价成本核定”、“经营者义务”和“附则”5 章,共 28 条,增加了 1 章、10 条,修改了 17 条。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推进监审科学化。发挥成本监审激励约束作用,对材料费、修理费和其他运营费用设置费用上限;增加投资合理性的规定,明确对未实际投入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等新增输配电资产的成本费用支出,以及因重复建设、工期延误等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不予列入输配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