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费标准
18-01-20
2337

内蒙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有关规定,现就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按照经营服务性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

二、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一)医疗废物处置。有固定病床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住院部,按“出院者实际占用床位数”计算,每床每日2.5元,门诊部不收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门诊部、诊所、防疫站、保健所等医疗卫生机构,按日平均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分类计收,医疗废物处置费按月征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受非医疗机构委托处置医疗废物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