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补到期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临时电价补贴
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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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积极运用价格政策支持生物质发电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生物质发电电价补贴政策。《通知》明确,国补到期生物质发电项目。设置三年过渡期,对2023年底前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82500小时)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农林生物质、生物天然气),给予临时电价补贴。其中,2021年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8元(含税);生物天然气(畜禽粪便、秸秆)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991元。

根据《通知》,2023年底前生物天然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在国家生物质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594元基础上补贴至0.75元。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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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和加强村镇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