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1•4•7”较大闪爆事故14名责任人、3家企业受处罚!
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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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滁州市定远县“2021•4•7”较大闪爆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2021年4月7日9时47分许,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35.37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脱硫制浆区电石渣浆液泵回流管道漏浆后,作业人员在浆液储罐顶部进行焊接作业,浆液储罐罐体内长时间聚积的乙炔和一氧化碳混合气体,遇到焊接作业时产生的金属火花发生闪爆。事故的间接原因为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该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

调查报告建议,对2名在事故中死亡的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