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八部门联合启动公共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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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完善储放绿色电力交易机制。

首批试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实施周期从2023年至2025年,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七个领域。其中,试点领域内新增及更新的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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