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自备电厂和分布式电源统计管理排查专项行动
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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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备电厂和分布式电源统计管理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各市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数据统计管理,切实把自备电厂和分布式电源用户用电量搞真、搞准、搞全,为全省经济运行提供决策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电力统计排查专项行动

(一)组织全面排查。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工信局、统计局、供电公司,组织开展自备电厂和企业建设分布式电源全面排查。凡具备发电能力的,按照“五个全纳入”原则,即无论装机容量大的还是小的,无论并网的还是孤网的,无论纯发电还是热电联供的,无论燃煤的还是余热余气余压的,无论核准备案报装等手续齐全的还是不齐全的,都要100%全口径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