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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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我省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我厅组织制订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1年9月30日前反馈我厅(逾期未反馈的,视作无意见)。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sthjt.zj.gov.cn)“政府文件”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辐射处 朱 玲;电话:(0571)28913068;传真:(0571)28869000;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310012);电子邮箱:595231396@qq.com。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穆晨旸;电话:(0571)28065861;传真:(0571)28869200;地址: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