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进“光伏+”项目和基地建设 发展新能源基地配套储能项目
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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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具体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落实能源消费、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在谋划产业、引进项目时,坚持节能、节水优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重点建设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推进“光伏+生态治理”“光伏+生态修复”项目和基地建设,加快新能源分布式开发利用。

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发展新能源基地配套储能项目,建设“风光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

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组织实施绿色技术攻关,围绕节能环